• 在法的门前

      2009-10-22

            十月二十一日,深圳中院。

            王贞云坐在庭外的长椅上,手里紧抱着他的黑色布包。包里装着他所有的诉讼材料:劳动仲裁书,一审判决书,医院诊断书,工友证词,工资单,记工本……

            厚厚一叠,每一份被小心订好,再用黑笔标上:证据1,证据2,证据3……

            他在等待一次开庭,或许是他最后一次的开庭。

            这些材料是他最后的稻草。

            农民工王贞云,干的也是风钻爆破的活。三年前进了医院,医生告诉他疑是尘肺病。于是和很多病者一样,他走上了追讨赔偿的路。

            没有劳动合同,困难自然重重。

            一审他输了。法院只认定他短短两个月的劳动关系,而这远不能使他完成职业病鉴定,更别谈所谓工伤赔偿。

            今天的二审,我们还是看到了这样一种局面:

            自己费力收集的证据,大多或将不被采用,剩余的,则被辩护律师轻松推翻。

            自己请来作证的工友,本身也没有劳动关系。于是,对方律师这样问:你们有什么证据,证明是我们的工人?

            自己身旁坐着的律师,是由深圳法律援助中心所委派。便宜的律师,自然是便宜的质量。坐在身旁,像个陌人;潦草询问,如同交差;姗姗来迟,早早而去。

            被起诉方甚至还找到了证据,证明他是在另一家公司患病。而如果王要重新起诉另一家公司,则已早过诉讼时效。

            而这次开庭,却是终审。宣判之后,将再无申诉可能。两年的法律维木又之路,或许还是无可前行。

            如果当初,王有一纸合同,有必要的防护措施,有完善的制度保护,有更好的法律援助,有更多的财富支撑他打这场官司。他的路,可能好走些。

            所以,我们不该只归怨于法律不公。

            只有在一个正常运行的社会,你才能奢求正常运行的法律。如果这个社会里有的只是制度的缺失、歧视及失衡,那么法律不会成为天平,只会沦为屠刀。

            我们所能做的,所该做的,或许只是不断去敲击、去推动,让这个社会的制度更公平一些,更人道一些,更把人当作人,偿还每个人所应有的权利。

            好让人们站在法律的门前,不至于自惭形秽、无可依托。

            也好让有一天,人能拥有人的重量,而不至于卑微如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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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评论

    • 我最近一直在关注尘肺病工人维权,这是我的博客:http://www.bullogger.com/blogs/morgan1997345/
    • 博主,您好,拜读了您的作品,对文中这些工人境遇深表同情。
      我在一个公益机构工作,非常希望帮助您文中提到的这些人。希望同您取得联系。请您给我发一封好吗?
      我的邮箱是 xie1997345@126.com
      莫敢 敬上